說法︱四輪電動車撞人後要私了?此類車輛發生事故該怎麽辦?
近幾年,一種被稱爲“老年代步車”“觀光車”的四輪廂式載人電動車在桐鄉街頭屢見不鮮。此類車輛既不能作爲非機動車登記管理,又不能以工信部《機動車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範圍内的機動車進行登記上牌和上路行駛,屬于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不僅影響道路交通秩序,也給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事故隐患。近日,在慶豐北路華立世紀花苑小區門口就發生了一起四輪電動車撞到行人的交通事故。
當日下午,70多歲的王老太拎着兩個袋子在慶豐北路華立世紀花苑處橫穿馬路,被一輛紅色四輪電動車撞倒。從監控視頻可以看到,事故發生後,從車上下來一男一女,男子是駕駛人,他們和老人說着什麽。
男子把老人扶了起來,又塞給老人一樣東西,然後開車離去。老人拎着袋子,一瘸一拐的走向對面的公交車站坐了下來。據王老太說,電動四輪車的駕駛人跟她說私下解決,給了她一百元錢。但是她的腿很疼,沒有同意。随後,一位路人幫她報了警。王老太因左側胫骨骨折在醫院治療。
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到報警後,查看了大量事發地周邊路段監控視頻,鎖定了這輛紅色四輪電動車,并通過視頻查找車輛軌迹,最終在濮院找到了電動車和駕駛人。據駕駛人說,他當時和王老太協商好,給了她一百元錢。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提醒
公安局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市民,四輪廂式載人電動車未登記備案,無牌、無證,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警,否則沒有交警部門核查事實固定證據,事後查找事故車輛會很困難,給事故的後續處理帶來麻煩,也可能給當事人帶來嚴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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